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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 (第一批)

来源:撲克王二维码下载      时间:2023-11-04 新闻资讯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一批信访举报件共计17件(均为来电)。截至9月5日,已办结10件,阶段性办结4件,未办结3件。其中,责令整改7家,立案处罚2家,罚款金额5.15万元。现予以公开。

  济南市天桥区清河北路16067号天和园小区秋园8号楼4单元地下一层楼梯口处堆放有生活垃圾,影响居民生活。

  8月27日,天桥区政府组织泺口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现场核实,天和园小区秋园8号楼4单元地下一层楼梯口堆放有旧自行车、旧行李箱、塑料箱等杂物,约1.5立方米,非生活垃圾,系该单元业主私自堆放于此。

  1.8月27日,组织辖区居委会及物业管理公司将该处杂物清理完毕,并对小区此类问题逐一处置清理。

  2.物业管理公司在小区各单元楼门前张贴倡议书,劝导业主不在楼前及楼道内乱摆乱放。

  3.责成物业管理公司加强小区内巡查保洁,发现此类问题第一时间处理,为小区业主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商河县沙河镇燕韩路苗家村北侧100余米左右现代牧业养牛厂每天20:00左右开始不定时散发出臭气,疑似现代牧业养牛厂内的发酵池散发;该企业将牛尿或者清理粪便的废水排入厂区东侧1公里左右的玉米田中,并使用挖掘机将牛尿或者清理粪便的废水覆盖。

  8月27日,商河县政府组织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县农业农村局、沙河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现代牧业养牛厂名为现代牧业(商河)有限公司,位于沙河镇赵黑豆村、苗家村北,始建于2013年,该公司养殖区距离最近的赵黑豆村300米,距离举报人所在的苗家村500米。目前该公司共有牛舍38栋、奶牛存栏2.3万头,为大型养殖企业,有环保审批和验收手续。该公司养殖粪污(牛粪、牛尿)从牛舍由刮粪机及推粪车不间断刮入粪沟,收集到集粪井内,通过管道送入密闭的发酵池进行发酵,产生的沼液暂存于密闭的沼液池内(容量24.7万立方米),根据农时将沼液用于公司流转、合作的4万亩农田内;沼气通过生物技术脱硫除臭后暂存至沼气柜内(容量2万立方米),沼气先供锅炉(3×10T)、烘干炉(2台)使用,剩余的用于发电,共有700KW发电机4台,目前每日气量只能供应2台发电机使用,火炬主要为应急使用,当锅炉或烘干炉等设备出现故障时,点燃火炬消耗产生的沼气,今年以来火炬未使用过。

  2.“养牛厂每天20:00左右开始不定时散发出臭气,疑似现代牧业养牛厂内的发酵池散发”问题:臭气大多数来源于于养殖过程中牛舍散发的粪便气味、奶牛打嗝及排气气味;该公司发酵池密闭,沼气经脱硫除臭后综合利用,无异味产生。查阅该公司1-3季度自行检验测试报告:1季度臭气浓度最大值14(无量纲),2季度臭气浓度最大值18(无量纲),3季度臭气浓度最大值16(无量纲)。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委托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8月28日20时、29日22时对该企业厂界进行了臭气监测,8月28日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7(无量纲),8月29日臭气浓度最大值为56(无量纲),均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534-2005)表6规定的70(无量纲)标准。

  3.“该企业将牛尿或者清理粪便的废水排入厂区东侧1公里左右的玉米田中,并使用挖掘机将牛尿或者清理粪便的废水覆盖”问题:经核查,该企业养殖粪污(牛粪、牛尿)采用干清粪技术处理,无清理粪便废水,不存在排入厂区东侧1公里左右的玉米田中的情况,实际为将沼液还田;使用挖掘机作业是前期用于农田周边筑坝,防止沼液还田时发生外溢,并非“使用挖掘机将牛尿或者清理粪便的废水覆盖”。

  商河县政府责成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沙河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责令企业每天对养殖区喷洒除臭剂(上午、下午各1次),并在气温高于20℃后开启牛舍喷淋系统,压制异味挥发。

  2.沙河镇政府和该企业加大宣传沟通力度,通过定期召开村企座谈会、邀请村民入企参观等方式,让周边群众了解养殖、沼液还田、沼气利用及粪污处理流程。

  3.2019年7月份赵黑豆村、苗家村整体搬迁项目沙河社区正式动工建设,目前主体工程已完成,内外装修基本完成,正在进行社区水电、燃气、道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责令沙河镇政府加快搬迁进度,确保今年11月份交付使用。

  历城区华山街道御景台小区的2号楼、6号楼、1号楼北侧紧邻山东高速的高速公路(不清楚名称),虽有隔音板但在经过车辆时噪音污染仍然严重。

  8月27日-29日,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山东高速集团、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对投诉反映的问题做出详细的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 噪音由济广高速公路和鹊华大道上通行车辆产生的交通声响耦合叠加形成。济广高速公路1993年通车,2019年12月完成改扩建,改扩建前后高速公路中心线位置未发生明显的变化,改扩建期间按照有关标准及规范在高速南侧设置了声屏障,并通过环保验收和评价,其结果在生态环境公示网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接到任何投诉。鹊华大道位于济广高速公路与御景台小区之间,为平行于济广高速公路的双向八车道的市政道路,2020年9月建成通车。

  2. 中海御景台小区位于济广高速南侧,与高速公路实测直线月交房。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已告知购房者北侧为济青高速,并在《商品买卖和合同》中约定“济青高速公路及以上规划修建市政道路来往车辆可能会产生噪音及环境污染,买受人在购房前对此情况已仔细地了解,对于出卖人采取以中空玻璃降噪音的方式表示认可”。

  3. 8月29日,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开展了噪声监测。共监测14个点位,监测结果昼间实测值50.6-78.3分贝,夜间实测值53.4-69.4分贝。

  一是对济广高速沿线声屏障等设施进行巡检,及时有效地发现问题并处理;同时,在该路段设置禁鸣标志。

  二是在济广高速增设中分带墙式护栏声屏障。目前设计工作基本完成,力争尽快实施。

  市中区舜世路80号蝎子山南侧山脚下靠近鲁能俱乐部的方向,此处属于建设用地或者山体公园,近期2-3年左右,有多数人员增加私坟,不定期有人上山烧纸,原有几十座坟墓,现增加到四百多座,多次反映有关部门均告知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一直未推进。

  8月27日,市中区政府组织舜耕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区民政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做出详细的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落实,信访投诉反映的地块为国华新经典小区北侧、蝎子山南侧,1998年被山东三联集团收购,国有土地号:市中(99)0200318,土地用途为综合用地。

  2.该地块存在原七贤镇土屋村村民传统墓葬点,建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现有坟墓437座,近两年土屋村村民在该区域新建坟墓19座,皆为安葬本村去世村民,自2021年6月1日起,已无新增坟墓。

  3.传统祭奠节日期间存在附近村民烧纸祭奠现象,但均被值班人员及时制止。

  4.2021年4月23日,舜耕街道办事处联合区民政局向山东三联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下达了《关于舜耕街道蝎子山墓地有关问题的告知函》,要求做整改。山东三联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回函说明,因资金链断裂,项目开发停止,待三联历史遗留问题整体解决,对该地块进行开发建设时,一并考虑对地上物进行清除。

  5.2021年5月10日,舜耕街道办事处联合市中区民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城管局发布了《关于市中区蝎子山山体周围禁止新建坟墓的通告》,禁止村民在蝎子山山体周围新建坟墓。

  6.2021年8月17日,舜耕街道相关社区发布《舜耕街道对蝎子山山脊南侧、罗袁寺山山脊南侧及小龟山区域散埋坟墓和传统墓葬点的治理公告》,告知该区域内散埋坟墓墓主亲属,在公告期内(公告期:2021年8月17日--2021年10月15日)持个人有效证件、相关安葬证明材料办理登记。

  市中区政府责成舜耕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区民政局对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采取如下措施:

  1.舜耕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根据《全市散埋坟墓和传统墓葬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济办发电〔2021〕34号),已将蝎子山传统墓葬点列入今年整治任务,于11月底前编制完成蝎子山传统墓葬点整治方案。

  3.舜耕街道办事处在传统祭奠节日(清明、农历7月15日、农历10月1日)期间,继续实行不间断值班值守制度,对上山祭奠人员进行严查管控,严禁携带火种,杜绝上坟烧纸现象的发生。

  4.舜耕街道办事处将联合区自然资源局、区民政局加强该区域执法巡查力度,严禁修建、新建墓穴的行为。

  投诉人是青岛市胶州市新城玺樾云璟小区业主,新机场降落航道距离小区较近,在小区上方,飞机降落时声音80分贝,室内可达70分贝,半夜时还有货机产生噪音,小区居民苦不堪言。

  小区的建筑设计企业丽洲置业有限公司系违规获批、违规建设,机场建设时,小区用地范围在规划图的噪音红线年丽洲置业有限公司在规划图公布之后仍获得了审批;建设时,未公开环评相关手续。

  8月27日,青岛市政府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新城玺樾云璟小区为青岛市丽洲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于2019年12月建成,位于胶东国际机场西跑道南侧偏西约6.5千米。现场核查时,该小区东侧上空有飞机飞行,存在一定的噪声。

  2.该小区于2014年取得土地使用证,2017年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符合土地使用管理规定。2017年11月-2018年2月该小区分批次取得原胶州市规划局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符合土地规划管理规定。2017年11月-2018年4月,该小区分批次取得原胶州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符合建筑施工规定。2018年5月,该小区建设项目在生态环境部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系统”完成备案,并按规定进行了公示,符合环保规定。

  3.2017年7月,该小区建设方案在胶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完成项目备案,建设内容为新建居住小区。根据小区建设方案,小区住宅建筑全部位于《青岛新机场总体设计》中机场飞机70分贝噪声等值线.根据现场真实的情况及群众诉求,委托第三方环境检验测试机构进行连续14天噪声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制定整改措施。

  1.青岛大沽河省级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测试的机构于9月1日对新城玺樾云璟小区飞机噪声情况进行监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连续14天噪声监测,若监测结果超出相关标准,将制定小区降噪方案,降低噪声影响。

  2.待机场进出港航班达到稳定状态后,青岛大沽河省级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将组织开展跟踪监测,出具机场环境噪声检测报告,邀请行业专家进行评估论证,根据评估论证结果组织实施隔声降噪工程,保障群众正常生活的声环境质量。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珠海街道吉安小区内南北方向的主干道一直未维修,路面坑洼不平,车辆经过时扬尘污染严重。

  8月27日,青岛市政府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南北方向的主干道”实为吉安小区内部交通主干道,2006年10月与小区同步建成并交付使用,长约100米,宽约8米。2020年6月份,珠海街道办事处已安排社区和物业公司就道路整修问题,与小区业主进行沟通对接,拟采取业主共同出资的方式进行整修,但因业主意见不统一或不缴纳等原因,未能筹集到足够的建设资金。

  2.2021年8月27日现场检查时,该道路路面有破损、有坑洼,车辆通过时会产生扬尘。

  1.由珠海街道办事处负责,督促青岛吉安物业公司在做好日常保洁的同时,进一步加大道路保洁和洒水频次,最大限度减少扬尘污染。

  2.依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物业保修期届满后,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部位及公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责任,由业主共同承担的有关规定,珠海街道办事处负责督促物业公司受业主委托,于9月30日前完成道路维修工作。

  2019年7月,青岛市莱西市姜山镇泰光中学西侧新建一个石子厂,该企业每天20:00-6:00生产经营中产生噪音和扬尘,对学校学生、周边居民影响很大,无法开窗睡觉,质疑其环评手续的合理性。

  8月27日,青岛市政府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石子厂”为莱西市丰凯鑫石材有限公司建筑用碎石项目。该公司位于莱西市姜山镇昌瑞东路与盛旺路交界处,东侧约200米为泰光中学,距离最近居民区全家屯二村约300米。根据环评文件,该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该碎石项目于2019年6月投产,设计年产量80万吨,实际年产量5万吨。已办理环评审批、验收、排污许可证等相关环保手续。环评报告明确了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从项目受理到批复,依法依规,程序合法。项目建成后,2019年10月份进行的环保验收监测结果显示颗粒物、噪声可达标排放。现场调阅该公司2019年至今的自行监测报告,未发现超标现象。

  3.因原料短缺,该碎石项目自2021年3月起间歇性生产,现场核查时未生产。该项目环评文件中未对夜间生产进行限制,经调查前期存在夜间生产的情况。8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要求该公司建筑用碎石项目恢复正常生产状态,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测试的机构对企业厂界噪声进行检测(降雨刚结束无组织颗粒物不符合监测条件),监测结果显示昼夜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8月31日走访周边单位和群众,部分反映该公司对周边生产生活有污染影响。

  4.本次同时对该公司碎石项目西南侧的商品混凝土项目进行了现场核查,混凝土项目于2020年12月投产,设计年产量5万立方米,实际年产量约1.5万立方米,已办理环评批复及验收手续。该项目环评批复要求禁止夜间生产,经调查未发现夜间生产问题。现场核查时混凝土项目未生产,厂区内有部分物料(系建筑用碎石项目产品,也是商品混凝土项目原料)未按环评要求及时入库,且覆盖不完善。

  5.8月27日,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厂界无组织颗粒物进行了监测,结果显示符合《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标准》。

  1.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针对该公司物料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已进行立案查处,拟处罚款4.75万元,同时责令该公司将露天堆放的物料先行覆盖,2021年9月5日前完成物料入库,禁止露天堆放。

  2.该公司已出具承诺函,自愿停止建筑用碎石项目夜间生产 ,进一步减少对周边单位和居民影响。

  3.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发现噪声、颗粒物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将严格查处。同时要求该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前安装电量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日常加强内部管理,生产时关闭门窗,加强设备检修,定期更换防震垫片,降低噪声影响;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每天洒水抑尘,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减少扬尘。

  青岛市莱西市望城办事处福山路莱西南站北侧100米左右路西侧,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学校北侧500米左右废弃厂房,此处有人使用工业垃圾和动物尸体炼制地沟油,在炼制过程中产生刺鼻异味,并且在院内有油罐,有燃煤锅炉,烟筒排放黑烟,有煤烟味。

  8月27日,青岛市政府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两处位置周边均未发现使用工业垃圾和动物尸体炼制地沟油项目,经加密排查,发现莱西南站以东约150米,福山路以北有一家油脂加工企业,为青岛鑫盛通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距离最近居民区约450米。根据环评文件,该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该公司已办理环评审批及环保验收手续,以鸡皮、鸡淋巴为主要原料,设计年产饲料级动物油脂3000吨,生产工艺为预热、高温炼制、压油。预热、压油及密闭炼油锅排油排渣过程中会散发油烟异味,目前采用集气罩收集,经油烟净化处理设施+水喷淋+过滤棉过滤处理后高空排放。现场调阅该公司2020年和2021年自行监测报告,报告中恶臭气体等污染物排放均达标。由于水喷淋+过滤棉的处理方式对恶臭气体的处理效率不高,周围环境有异味。

  3.现场核查时,因公司进行设备检修维护和地面整修停产,目前厂房地面正在施工,不具备生产条件,近期无复产计划。现场未发现煤炭、动物尸体、工业垃圾,无燃煤锅炉,建有0.95兆瓦液化石油气导热油炉1台,配备低氮燃烧技术,不燃用煤炭。厂区建有1座油罐,约30立方米,用于储存产品动物油脂。

  1.莱西市政府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督检查,要求企业所用原料必须符合相关产品检疫合格要求;生产期间确保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2.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待企业恢复生产后第一时间对厂界臭气浓度及炼油工艺有组织排放废气臭气浓度等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进一步确定整改要求及处理措施。

  3.鉴于该企业仍然存在着异味扰民情况,督促企业复产后尽快增设一套活性炭净化过滤装置,进一步提升对恶臭等污染因子的净化效率,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青特小镇(居民区)南侧500米左右青特集团内的铸造车间每天23:00-凌晨3:00排放废气,污染严重,类似于烧焦皮的味道,曾向青岛市12345热线热线、省级环保督察组反映未得到处理。青特小镇南侧20米处204国道和龙青高速的桥下大货车经过噪音污染严重,高速上没有安装隔音屏和隔音板。

  8月27日,青岛市政府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青特产业园位于青特小镇D区东南侧560米,居民反映的异味主要来源于青特产业园东西两个铸造车间。现场核查时,青特产业园铸造西车间停产检修,未生产;东铸造车间正常生产,主要设有砂处理、造型、制芯、熔炼工序,车间门窗均保持关闭状态,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青特产业园厂界外、青特小镇居民区均未闻到明显异味。2021年5月13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青特产业园厂界进行无组织排放检测,当日风向为东南风,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污染因子(VOCs、臭气、甲醛、丙醛浓度)均达标。2021年5月,组织专家对青特产业园进行了现场帮扶,提出了加大活性炭吸附材料更换频次、优化选用低含量挥发性有机物原材料等建议。随后,青特产业园组织专家对其铸造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后评价评审,结合专家意见,选择了VOCs含量低的酚醛树脂,减少异味产生。

  2.2020年5月以来,青特小镇业主持续反映青特产业园铸造车间异味扰民问题。城阳区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多次组织召开解决青特小镇异味扰民问题专题会议,在青特小镇设立了业主参与的现场处置联动办公室,安排两名工作人员进驻社区,多次联合业主对青特产业园进行溯源排查和执法检查,均未发现青特产业园铸造车间各项废气污染物超标排放问题。后进一步在其周边扩大排查范围,共检查企业200余家次,责令停产整治企业四家,关停搬迁企业两家,约谈企业一家,重点开展夜间执法检查200余次,启用VOC自动走航车排查六次,无人机排查一次,发现生活异味源14个次。

  3.8月27日23点至凌晨3点,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驻小区值班人员对青特产业园进行了夜查,企业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在小区周边无明显异味。结合近期对青特产业园的监测情况分析,虽然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排放达标,但在不利气象条件下有可能闻到异味,造成居民投诉。

  4.青特小镇小区附近的龙青高速与G204国道平行建设,小区南侧居民楼距离204国道直线米,距离龙青高速直线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噪声监测结果显示,昼夜均超标。青特小镇南侧与204国道之间空地已栽种树木,用于降噪。龙青高速青特小镇段无隔音屏。

  1.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进一步督促青特产业园污染防治设施保持正常运行,稳定达标,帮扶企业继续加大废气治理力度,提升环境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废气污染物排放。

  2.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和监督性监测力度,发现违法问题严肃处理。

  3.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加快龙青高速声屏障安装的涉路手续审批和建设工作,预计10月底前完工。

  4.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严查该路段大货车超速、超限等违法行为,确保车辆依规行驶,最大限度降低车辆行驶噪声。

  高卜纸村西侧的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造纸生产线是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产能,高耗能高耗水,从2017年生产至今。

  8月27日,广饶县组织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水利局、大王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8月28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山东省造纸行业协会和山东省轻工业设计院专家进行进一步调查核实,出具了专家意见,有关情况如下:

  1.高卜纸村西侧的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的造纸生产线实为东营宏泰纸业有限公司(前身为东营市造纸厂)所有,厂区内共有造纸生产线条生产线主要生产特种纸和文化纸,1号造纸机设计车速为250m/min,2021年7月已停产准备搬迁,2号造纸机工作车速为245m/min,两台造纸机设计及实际车速均高于120m/min,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淘汰类”中的“幅宽1.76米及以下并且车速为120米/分以下的文化纸生产线条生产线产品为纱管原纸(又称纸管原纸),属特种纸板,生产线和产品规模不受限,不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淘汰类”目录之中。

  3.根据企业2017年—2021年上半年统计,第1、2条生产线(产品主要包括无碳复写纸、轻型纸、纯质纸、淋膜原纸)实际单位能耗优于《制浆造纸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31825-2015)标准中的非涂布印刷书写纸能耗限额指标;第3、4、5条生产线(产品为纱管原纸)实际单位能耗低于《特种纸和纸板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DB37/781-2015)中规定的纱管纸限额指标。

  4.根据2017—2021年上半年用水量统计,第1、2条生产线产品主要包括无碳复写纸、轻型纸、纯质纸、淋膜原纸,鉴于《山东省重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DB37/T1639.9-2019)没有上述纸种用水定额,比照定额标准中相近产品印刷书写纸用水量,实际用水量优于标准先进值;第3、4、5条生产线,产品为纱管原纸(又称纸管原纸),实际使用生产循环水,不使用新鲜水。

  顾某忠、高某明的企业位于蓬莱市柳行镇大柳行西石硼村(不清楚公司名称),进行石子和河沙加工,造成粉尘和噪音污染,并有污水排放。

  8月27日,蓬莱区政府组织大柳行镇政府、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蓬莱分局等相关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该企业为烟台振鑫建材有限公司,实际位于蓬莱区大柳行镇东石硼村西南。该企业利用原东石硼村铁粉厂闲置的车间(工矿用地)从事机制沙加工(无石子和河沙加工),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其中洗砂用水循环利用不外排,所有物料均已苫盖。企业办理环评、安评手续未获批,属于散乱污企业。

  蓬莱区大柳行镇政府已对该企业进行取缔,8月27日下午组织力量拆除生产设备和车间,目前已完成拆除。

  顾某忠、高某明在藏家庄镇镇胡珠泊村西边山上非法采矿,用挖掘机破碎山石,之前环保检查时,企业停产,现在继续生产,产生噪音污染;企业还用水洗沙,造成污染。

  8月27日,福山区政府组织区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臧家庄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现场检查,信访件反映的臧家庄镇胡珠泊村西边山上有关采矿问题,为臧家庄镇胡珠泊采石场废弃矿山治理项目,该项目为原栖霞市振兴源矿业有限公司的废弃矿山。该矿山首次设立采矿权为2004年2月,采矿权人为栖霞市臧家庄镇胡珠泊采石场,2009年采矿权人变更为栖霞市振兴源矿业有限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高某明,顾某忠与其为雇佣关系),2015年采矿权最后一次延续,有效期自2015年4月26日至2018年4月26日。该采矿权2018年到期后关闭,为开展废弃矿山修复,原栖霞市国土资源局(2020年9月区划调整前该地属栖霞市管辖)进行设计和施工招标,施工中标单位为山东省烟台地质工程公司。2021年7月底臧家庄镇政府完成清障后,中标单位进场施工。按照废弃矿山修复设计要求,需对治理区域危岩体、隐患点进行破碎排险和清理平整后进行生态修复,破碎的岩体全部回填坑底,不存在非法采矿行为。

  2.现场检查时,施工现场正在进行机械破碎,现场有一定噪声。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项目敏感点胡珠泊村村界最近点进行噪声检测,结果显示达标。

  福山区自然资源局要求治理工程施工方在机械作业时进一步强化措施,在噪音排放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噪音,最大程度降低对周围群众的影响。

  天平社区业主将府西路北头泰肥铁路南侧绿地开荒种菜,每到春季、冬季风大时,扬尘污染严重。2017年左右天平社区业主和龙居园小区业主将龙居园小区外北侧的小院开荒种菜,现在小院内还有未清理建筑垃圾。

  8月27日,岱岳区组织粥店街道办事处环保办、执法所、粥店社区,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调查,涉案地点为府西路北头泰肥铁路南侧和龙居园小区外北侧的小院,均属泰肥铁路沿线。该区域由铁路沿线亩)两部分组成,存在附近居民自行开荒种菜的情况。经排查,该处共有57户附近居民在此种菜,菜园内堆放了部分菜叶等垃圾,现场有少量建筑垃圾;冬季地块较多,有扬尘现象出现。

  1.岱岳区组织工作人员向种菜居民逐一解释,取得理解支持后,出动机械设备对该区域进行清理。截至8月29日,所有菜地及菜叶、建筑垃圾已清理完毕,地块全部覆盖,并搭建临时围挡。

  2.为彻底改善该区域的环境问题,岱岳区计划将该区域建设为休闲公园,相关工作正在推进。

  威海市乳山市威海韩孚生化药业有限公司是一家农药生产企业,位于乳山市乳山寨镇凤台顶村,距村民住宅区1公里左右,企业产生刺鼻异味,此前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委托乳山市环保部门,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回复结果称企业达标排放,异味源于场内堆放物料。投诉人对回复结果表示质疑。

  8月27日,乳山市组织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乳山寨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该项目环保、规划及营业执照等手续齐全。产品生产过程中,由苯酚与氯乙酸缩合反应,再通入氯气进行氯化反应生成产品。因原料、生产工艺及产品特性,会产生异味。

  2.问题中提到厂区堆放的物料实际为企业的产品。前期,因除草剂2,4-D成品无法及时发货,部分成品在厂区内有过短暂露天存放,现已全部出售,无组织排放异味明显降低,有效减轻了对环境的影响。

  3.为减少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该公司配套建设了粉碎废气、干燥废气、氯化氢废气、有机废气RTO焚烧炉等废气治理设施。同时,按要求对RTO焚烧炉、固废焚烧炉安装了自动在线监测设施,在线监测设施运行正常,通过调取近年来的在线监测数据,未出现日均值超标现象。同时该公司按规定制定了自行监测方案,对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由第三方进行监测。从监测报告数据看,监测结果均达到相关排放标准的要求。2021年3月,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委托第三方对该企业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进行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均达到相关排放标准。2021年8月30日,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已委托第三方对该公司废气排放情况做再次监测,预计两周左右出具监测结果。一旦超标将进行依法查处。

  1.要求威海韩孚生化药业有限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对废气收集治理设施及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情况进行排查,持续提高废气收集处理率,减少无组织排放,进一步减轻异味,并重新选择其他第三方监测机构对企业废气进行自行监测。2021年8月30日,该公司已聘请山东华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废气进行了监测,预计两周左右出具监测结果。

  2.责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尽快聘请专家对该企业涉及异味排放的所有环节进行全面诊断,按照专家意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到位。截至2021年9月1日,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聘请的3位专家已完成现场勘查,预计5日内将出具专家意见。

  3.责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乳山寨镇人民政府对该公司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立即依法查处。

  2020年9月起,临沂市平邑县白彦镇铜枣线蚕场村到山阴村路段准备修路,每天有人在里山蒋(地名)使用挖掘机和炸药开山采石,运输石子车辆扬尘污染严重,只有偶尔洒水降尘,且存在洒落的石子。

  2021年8月27日,平邑县政府组织白彦镇、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路段为平邑县铜枣路改建工程。该工程全长11.33公里,途径白彦镇山阴、里山蒋等20多个村居,是平邑县重点民生工程。该工程2017年7月24日完成立项(平发改审批字〔2017〕90号),2018年4月11日取得环评批复(平环发〔2018〕13号)。

  2.2020年6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平邑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向社会发布铜枣路道路施工全天候道路封闭公告,白彦镇开始征地补偿。该工程后续建设均按照招投标程序依法进行。2020年6月至2021年4月期间,里山蒋村附近未进行爆破及挖掘作业;2021年4月20日起,该工程开始爆破作业。2021年8月,开始路基部分施工,计划2021年12月份竣工通车。

  3.现场检查时,该工程里山蒋段正常施工,施工过程中落实了环评批复及相关施工扬尘防控措施和要求,3辆洒水车、1辆扫路车及雾炮降尘设备正常使用;车辆运输过程采取全密闭及冲洗管控措施。经现场了解,存在洒水频次不足,个别运输车辆抛洒遗漏现象。

  4.2021年8月29日,白彦镇政府对该工程山阴至里山蒋段沿线户群众进行走访,群众均对该工程抑尘措施表示认可。

  1.2021年8月29日,平邑县交通运输局对蒙阴世纪保洁服务有限公司2辆渣土车运输过程中未采取比较有效措施防止物料遗撒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责令其立即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拟处罚款共计4000元。目前,蒙阴世纪保洁服务有限公司已将遗撒物料清理完毕。

  2.平邑县政府责成白彦镇、县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加强监管,督促施工单位加大洒水频次,每天洒水不低于6次,及时对道路进行保洁;加强车辆管理,严格按规范落实车辆密闭措施,严禁抛洒。

  滨州市邹平县西董街道办事处下娄村村大桥东侧,市政统一修建的河道大坝被雨水冲坏坍塌后一直未维修,现河道内有大量从上游上娄村冲下的生活垃圾。

  8月27日,邹平市组织西董街道办事处、水利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市政统一修建的河道大坝”为河道泄洪口两侧护坡,台风“烟花”期间泄洪造成护坡坍塌,河道内部分石头散落,有废弃塑料袋、纸屑等生活垃圾。

  1.邹平市西董街道办事处立即组织人员对河道内垃圾进行了捡拾,8月27日清理完毕。

  2.西董街道办事处制定工作方案,对河道周边村庄进行生活环境集中整治,确保生活垃圾及时收集清运。

  3.对坍塌的护坡,考虑汛情、上游水情及群众诉求,西董街道办事处已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维修,已于9月3日完成修复。

  滨州市沾化区银河四路与金海二路交叉口往南150米路东福泽园小区4号楼南侧1米至2米处有一条臭水沟,省级环保督察时有人进行了清污,但是没有清淤,在下雨或者附近工地用水时,还会有黑臭水流入水沟,导致蚊虫滋生扰民。之前向滨州市12345热线反映,对当地街道办事处处置结果不满意。

  8月27日,沾化区组织富国街道、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沾化分局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人反映的为富泽园小区南侧一处废弃自然水沟,沟渠内的水为长期积存的雨水,周边生长了大量芦苇,由于雨水长期积存滋生蚊蝇。

  反映的工地为书香名居小区施工工地,该工地生活垃圾污水全部进入城区污水管网,未发现向该沟渠内排放黑臭水。

  8月27日,沾化区组织富国街道、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建局对该区域进行集中整治。

  1.出动吸污车现场快速清理积水,全部运至沾化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积水清理后对该沟渠进行了回填。8月27日下午,地表整平已完成,地面全部苫盖密目网,防止扬尘。

  3.8月27日,安排专业蚊蝇消杀队伍,对富泽园社区垃圾桶、楼道、雨水排口等重点区域进行彻底消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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